首  页 房源信息 政策法规 工作动态 资料下载 测绘成果管理系统 预售许可管理系统
新楼上市 预售许可证查询 合同查询 销售排行 新建商品房网签及备案 经适房网签 存量房网上签约备案
当前位置:景洪房产信息网 > 本站公告 > 阅读

卖房后再买房可申请公积金 吗?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3日 作者: 来源:长沙晚报
 

  卖房后再买房可申请公积金 吗?

  网友"大海":2011年我在永州工作时用永州的公积金 买了一套房,今年8月还清 ,10月把房子卖了。如今我在长沙工作也有5年了,工作有正式编制,未婚,想用长沙的公积金 买房,询问12329被告知我这种情况不能用公积金 ,请问这是为什么?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是政策性专项资金,主要支持职工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需求,优先保障无购房记录的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长沙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长金管委〔2018〕4号)规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 时,已注销的全部房产套数纳入家庭房产套数计算;暂停支持单身职工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 。根据您所述情况,您目前属于单身购买第二套住房,不予支持公积金 。(帮哥谢春年)

快捷搜索
类 别:
关键字:
热门排行

热门图片


景洪市房地产交…

景洪市住房和城…

景洪市住房和城…

购房注意事项提醒


版权所有©2006 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 保留所有权利
单位地址: 景洪市勐腊路3号      邮政编码: 666100 投诉电话: 0691-3086633      咨询电话: 0691-2140496
通用网址:http://www.jhhouse.org      邮箱: admin@jhhouse.org
昆明新奇星科技有限公司承办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549号   滇ICP备09000867号-19   增值电信许可证编号:滇B2-2007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