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房源信息 政策法规 工作动态 资料下载 测绘成果管理系统 预售许可管理系统
新楼上市 预售许可证查询 合同查询 销售排行 新建商品房网签及备案 经适房网签 存量房网上签约备案
当前位置:景洪房产信息网 > 办事指南 > 阅读

办理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应提供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2日 作者: 来源:大连日报
 
  近期购买一套二手房,需要办理抵押 ,银行要求购房人出具房屋信息查询证明,请问到哪里办理,应提供什么材料?

  有问必答

  市民办理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业务,可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或通过自助查询机进行查询。为方便办事群众,减少排队等待时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重点开发自助服务功能,新增自助查询机15台、自助发证机2台,积极打造“智能化”服务模式。自助查询机分别安放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群众可持身份证件就近自助办理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和打印等业务,全程自助打印查询结果仅需20秒,真正实现了即到、即查、即领。

  应当怎么办

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规定,权利人持身份证明可查询自身名下的全部不动产登记信息,因继承、受遗赠等利害关系人持能够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可查询权利人不动产登记信息,律师可查询与诉讼、受委托等特定范围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人民 、人民 、国家 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申请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符合查询规定的,登记机构应当出具即时的不动产查询结果。

快捷搜索
类 别:
关键字:
热门排行

热门图片

正在建设中.......


版权所有©2006 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 保留所有权利
单位地址: 景洪市勐腊路3号      邮政编码: 666100 投诉电话: 0691-3086633      咨询电话: 0691-2140496
通用网址:http://www.jhhouse.org      邮箱: admin@jhhouse.org
昆明新奇星科技有限公司承办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549号   滇ICP备09000867号-19   增值电信许可证编号:滇B2-2007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