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鼓励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 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 |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7日 作者: 来源:中房网 |
&emsp&emsp中房网讯(刘敏/文)10月24日,据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消息,柳州市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ldquo通知&rdquo),涉及购房补贴、现房销售等14项措施。&emsp&emsp其中,通知提出,优化个人住房 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 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 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emsp&emsp优化个人住房 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 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 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emsp&emsp同时,支持存量个人住房 利率有序调整。自2023年9月25日起,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 利率由商业银行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统一进行调整其他情形存量个人住房 利率由借款人向承贷银行提出申请,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新发放 置换原存量个人住房 。&emsp&emsp此外,鼓励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鼓励在新出让地块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对已建未申请预售的商品房实行现房销售的,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按揭 的受理审批阶段开辟绿色通道。广西区内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柳州市现售商品房的,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可向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 ,支持现房销售项目购房者通过先缴后补方式享受契税财政补贴100。&emsp&emsp全面推行二手房&ldquo带押过户&rdquo。支持商业银行开展&ldquo带押过户&rdquo业务,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已抵押二手房可在未解除原抵押状态下,为辖内 (同行内 )、跨行 的存量房交易过户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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